上海科创中心之出入境政策实施细则的解读
上海科创中心之出入境政策实施细则的解读
2015年7月1日 –上海科创中心系列出入境政策实施细则出炉,根据翔骥商务咨询的解读,具体外国人签证的优惠和突破有以下几方面特别接地气(翔骥商务咨询会持续关注并保持更新):
•已连续在上海工作满四年,且四年内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六个月,工资性年收入达到6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在沪就业外国人,在其本国无犯罪记录,可以申请永久居留(绿卡);
•对于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一般指具有市科委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点击查看样本!)聘雇的行业高级专业外国人才可以办理人才类居留许可(人才R签证),持有R类居留许可连续工作满三年后可按规定依法办理永久居留证;
•以上2类人可以以私人名义聘用外国保姆,外国保姆可以以雇主担保来办理私人事务居留许可(时效与雇主的一样长);
•外国留学生凭国内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和创新创业计划书或创办企业证明,就可以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有效期2年,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第一次办理工作签证,或可以无需出境办理Z签证,根据细则:在上海的外国人,持有工作许可证明,可以先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1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然后再补办相应的外国人就业证、外专证等就业手续;
•普通在上海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第三次可以直接申请有效期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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